服務條款

  1. 一、認知與接受條款

    1.Toyno1.com 拼團購物網 係依據本服務條款提供博客來(https://toyno1.com/)服務 (以下簡稱「本服務」)。當會員完成拼團購物網之會員註冊手續、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並完全接受本服務現有與未來衍生的服務項目及內容。拼團購物網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之內容,修改後的服務條款內容將公佈網站上,拼團購物網將不會個別通知會員,建議會員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會員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時,視為會員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若不同意上述的服務條款修訂或更新方式,或不接受本服務條款的其他任一約定,會員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2.若會員為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應於會員的家長(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方得註冊為會員、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當會員使用或繼續使用拼團購物網時,即推定會員的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

    3.會員及拼團購物網雙方同意使用本服務之所有內容包括意思表示等,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式。

    4.為了確保會員之個人資料、隱私及消費者權益之保護,於交易過程中將使用會員之個人資料,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告知以下事項:

    • 蒐集之目的:
      蒐集之目的在於進行行銷業務、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及與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法定特定目的項目編號為O四O、O九O、一四八、一五七)。博客來將藉由加入會員之過程或進行交易之過程來蒐集個人資料。
    •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博客來於網站內蒐集的個人資料包括,
      (1) C001辨識個人者: 如會員之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等資訊。
      (2) C002辨識財務者: 如信用卡或金融機構帳戶資訊。
      (3) C011個人描述:例如:性別、出生年月日等。
    • 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會員當事人要求停止使用或博客來停止提供服務之日為止。
      (2) 地區:會員之個人資料將使用於台灣地區。
      (3) 利用對象及方式:會員之個人資料蒐集除用於博客來之會員管理、客戶管理之檢索查詢等功能外,亦將利用於辨識身份、金流服務、物流服務、行銷廣宣等。例示如下:
      a. 以會員身份使用拼團購物網提供之各項服務時,於頁面中自動顯示會員資訊。
      b. 為遂行交易行為:會員對商品或勞務為預約、下標、購買、參與贈獎等之活動或從事其他交易時,關於商品配送、勞務提供、價金給付、回覆客戶之詢問、拼團購物網對會員之詢問、相關售後服務及其他遂行交易所必要之業務。
      c. 宣傳廣告或行銷等:提供會員各種電子雜誌等資訊、透過電子郵件、郵件、電話等提供與服務有關之資訊。將會員所瀏覽之內容或廣告,依客戶之個人屬性或購買紀錄、拼團購物網網站之瀏覽紀錄等項目,進行個人化作業、會員使用服務之分析、新服務之開發或既有服務之改善等。針對民調、活動、留言版等之意見,或其他服務關連事項,與會員進行聯繫。
      d. 回覆客戶之詢問:針對會員透過電子郵件、郵件、、傳真、電話或其他任何直接間接連絡方式向拼團購物網所提出之詢問進行回覆。
      e. 其他業務附隨之事項:附隨於上述a至d.之利用目的而為拼團購物網提供服務所必要之使用。
      f. 對於各別服務提供者之資訊提供:會員對服務提供者之商品或勞務為預約、下標、購買、參加贈獎活動或申請其他交易時,博客來於該交易所必要之範圍內,得將會員之個人資料檔案提供予服務提供者,並由服務提供者負責管理該個人資料檔案。拼團購物網將以規約課予服務提供者依保障會員隱私權之原則處理個人資料之義務,但無法保證服務提供者會必然遵守。詳細內容,請向各別服務提供者洽詢。
      g. 其他:提供個別服務時,亦可能於上述規定之目的以外,利用個人資料。此時將在該個別服務之網頁載明其要旨。
    • 會員就個人資料之權利:
      拼團購物網所蒐集個人資料之當事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得對拼團購物網行使以下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會員如欲行使上述權利,可與拼團購物網客服連絡進行申請。
    • 請注意!如拒絕提供加入會員所需必要之資料,將可能導致無法享受完整服務或完全無法使用該項服務。